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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214回复 0 原帖 2016-08-28 08:41 IP属地 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

城管违建持械群殴村民 办案民警执法不公

楼主:屁民维权20160824 时间:2016-08-25 17:43:00 点击:5240 回复:12

 我是海口海秀镇周仁村村民严某风,8月20日上午,我作为周仁村保安,例行巡逻,经过村里水塔旁一空地时,见身为城管人员的严某智在大搞违建,身为村保安,我上前询问并劝阻,不曾想,严某智仗着人多气盛,伙同三位堂兄弟将我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我大声呼救,我的母亲闻讯赶来劝阻也被打伤。我起身准备呼叫其他保安前来劝阻时,再次被其中一人抱住拖至墙角殴打。后来我家人陆续闻声赶到,严某智等人才停止对我的群殴。严某智及其家人气焰十分嚣张,对我家人进行言语恐吓,频频亮出随身携带来的两把砍刀、铁铲等工具,扬言说如果我们再来干涉其施工,就让我们家人见血,其暴行极其恶劣。为防冲突升级,我家人报警,海秀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后将我和行凶者严某智等人带离进行笔录问询。施暴者严某智及其堂兄弟一致谎称是我先动手打人,他们才还手防卫,其供词完全违背事实真相——事实上,在本次(殴打)事件中,本人只是履行保安队员职责,对严某智及其家人的不当行为进行劝阻,自始至终从未动手(有视频监控为证),却惨遭群殴,身体多处挫伤,我母亲在劝阻过程中,也被他们打得眼部瘀伤及身体多处挫伤(注:伤情有医院验伤证明)。 
  最终,海秀派出所仅做简单问询笔录,并未调取监控影像及收集其他证据,就直接以“参与打架斗殴”为由,对我和施暴方严某智一并给予罚款行政处罚。辖区民警本应客观公正执法,维护一方平安,但两位民警对严某智等人的持械行凶竟选择忽略,在向我下达的《行政处罚责任书中》对此只字未提。身为受害者,我既要交罚款,还得承担打架斗殴恶名,深感民警处置此事简单片面,有失公允(当晚我被扣留在派出所至凌晨一点多,直到签了同意书才让离开,不签我就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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